我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一下,
我表哥在上海南汇区一个工厂上班,
他手因在上班的时候弄伤了,
现在是残疾人了,
保险公司赔了20多万,
现在他老婆要离婚,
但他们没有领证的,
生了一男一女两个小孩了,
在他们刚在一起的时候,
他岳父给了他们四万,
现在他岳父问他要还,
他不想还。,
请问这钱到底该不该还,
要是打官司的话能不能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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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有借条那就一定得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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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就谈不上离婚,岳父给的钱用于同居生活,属于赠与性质,可以不还。分手了不需要拿钱给他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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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款如当时未有特别约定,应属赠与,且在之后的夫妻共同生活中消费,不用还。即使要还也是夫妻共同来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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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非法同居关系,不是离婚,岳父给的钱是一种赠与,如有借据那就借的保险公司赔的钱只是给你表哥的,未登记的“老婆”无权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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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同居关系,不需要经离婚程序。如果岳父起诉,要承担举证责任,没有证据,法院不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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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借款要还,否则,不需要还,对方应举证。而且这钱也差不多被生活消耗完了。
必要时,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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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