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7年5月结婚的, 婚姻是父母做的主,当时我不同意父母就哭,我一心软就答应了,并且在双方父母和他的压力下很快领了结婚证,在离办酒席还有近一个月时,我非常后悔并且把想法告诉他,可他坚持要结婚。婚后过的很不开心现在父母也对他为人处事也不满意,现在我们处于分居状态(从今年6月不在同一城市),我提过离婚他不同意,他说想离婚就必须把他结婚时花的钱,还有他结婚期间耽误他时间的钱(通俗就是误工费)统统付给他
结婚他给我家3万,买衣服加首饰1万
我没有婚前财产我们都和我父母住在一起,他是自己开店的
请问我要跟他离婚是否要退礼金、买衣服首饰的钱?
退应该退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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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金属于你父母的,衣服和首饰属于你个人的,都不是共同财产。如果没有感情,无法协议离婚的只能起诉离婚,律师费可以与律师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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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跟他离婚也不需要退礼金、买衣服首饰的钱。他不同意,就到法院起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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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这个不用退还。都已经结合了,就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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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如果你们双方协商不成,只有符合以上条件才能退还相应的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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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跟他离婚也不需要退礼金、买衣服首饰的钱。他不同意,就到法院起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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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如果你们双方协商不成,只有符合以上条件才能退还相应的彩礼。
以上解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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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如婚后共同生活时间短且因索要彩礼而致对方家庭生活困难的就酌情返还。但这不包括买东西的实际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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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3万元可以全部支付,对购买衣服加首饰应当考虑现在实际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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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已经结婚并且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
据你描述,他的经济条件还可以
结合相关司法解释,应该可以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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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退,也不能算是共同财产,离婚时当然也不能做为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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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严格按照司法解释你是不需要返还彩礼的,但由于“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的标准很活,司法实践中除非男方是特别有钱的大款,否则一般情况下男方都能找出一定的证据证明生活困难,法院为平息矛盾对这类证据要求不高,一般都会支持的,返还的范围包括支付的大额的金钱和贵重的物品,返还的比例一般在50%左右。你家用彩礼买的嫁妆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实际处理时可以带回去,也可以折抵彩礼。彩礼是单方面的给付不是共同财产,不存在分割的问题。你丈夫的店可能是婚前就开了的,属于他的个人财产,但婚后的收益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这部分你有权分割。律师费用应当和律师当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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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所说你们应该共同生活了,你所说的问题最好是找律师面谈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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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