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因夫妻双方感情不合,主要是因为男方长期与情人同居,且不愿和情人分手,因他做生意需要资金时,情人会帮他,所以双方以同意协议离婚协议,因女方于23岁就同男方结婚一直到现在有10年的婚姻关系,有一子今年4岁了。男方要孩了,女方要男方拿20万给她(他们没有什么固定资产,女方之所以有这一要求,因为女方到现在什么都没有了,青春,孩子,家庭),但男方只答应给10万,并且要求分期付款给女方。因男方没有能力一次性的付清。女方怕男方在这一问题上使诈,所以咨询一下律师,请问我们的离婚协议书应怎样的写才保险??? 下面是我写的初稿,有不妥的地方请尊敬的律师帮我修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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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点建议:
1、抚养费不要写金额,直接写男方自行负担全部抚养教育费用,不需女方支付。
2、协议第七条改为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
佛山史律师 1392314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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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孩子的抚养费具体为多少元;
2、办理完离婚手续的次年12月31日前男方付给女方XXXXXX万元。第三次。办理完离婚手续的第三年,具体那年也应写清楚
3、是否有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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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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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对债务可以约定,如双方另有债务,谁名下的由谁来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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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