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在2009年5月与三个朋友一起接手一间网吧,我和丙只是投资,甲与对方签转手合同,合同我收一份,乙管理,乙收了我和丙一人3万网吧合作金,由于签后到现在8月了乙未能把网吧开起来,甲又资金未到位,现在网吧还未见开起来,我和丙能找乙退回合作金?
补充说明:店租协议也由甲签订,现在每个月要支付1500租金,租凭合同,我有一份,原来订5月1日转手,店家店装修10天,我们乙布置好网吧,6月每人再投20000-30000,再加20台新电脑,店租金也是从6月开始租起,现在8月23日都未好,丙认为再投资有风险,甲又原来30000未到位,我这边有乙两张收条,合网合作金30000,请问我如何维护我的权益(乙找我们投资,所以现在的手续只有甲和网吧人签订的转让协议,甲和店家签订的租凭协议,我的乙写的两张合网合作金收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