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兴区旧宫镇医院检查怀疑是肺结核,然后让我转到大兴结核病控制中心.我是5月23号去的,去那里的时候带了CT到了以后做了胸片检查 然后抽血和痰检验.那里的大夫看了以后说没什么问题,就拿了止咳的药,我回家以后吃了那里拿的药没有好转,还是咳嗽的厉害.过了半个月我又去那里了,那里的大夫说没事,已经钙化了,我问他钙化什么意思,他就说快要好了,我心里就非常高兴的回家了,后来过了2个月,病情加重,我去了朝阳医院和北京胸科医院,诊断都是肺结核,请问律师这样的医院耽误肺结核的治疗我可以起诉得到赔偿吗?因为这个病拖的时间长了已经不好治了,现在每天都得输液才能吃结核药,身体已经完全不行了,谢谢律师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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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律师的回答.我还向请问一下各位,起诉的话我大概能得到多少赔偿,我好看一下值不值去打这个官司,就是除了我多花的医疗费用以外能得到多少的精神赔偿呢?本人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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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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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结核病控制中心负有责任。作为专业的医疗机构是不应该犯这样的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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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然后起诉医院要求赔偿。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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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