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现在处于初期发展阶段,人员不断增多,随之而来的问题也多了,以前发工资都是发现金的,1500就1500,2200就2200,工资条里就些着工资2个子,现在企业想各方面都做的正规起来,但工资怎么拆分就是个难题,所以想请教一下各位专家:
1、目前公司把员工的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固定加班工资+绩效工资+考勤+继续服务奖,这样的形式可行吗?
2、因为公司就是把员工的工资,比如1500、2200拿来拆分,拆成基本工资+固定加班工资+绩效工资3块内容,那么各块占比应该是多少,比如基本工资50%+固定加班工资22%+绩效工资28%,占比方面劳动法有没有规定的?
3、我看我以前的公司把工资拆分成2块,基本工资+固定加班工资,基本工资72%+固定加班工资28%。如2100的工资就是:1512+588,我就是不明白72%是怎么来的,是根据劳动法来的吗?可我没看见有72这个数字啊,为什么不能是50%、60%或者80%呢?
4、最后一个问题,把员工的工资拆分以后,其中一项 基本工资 必须高于等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吗?还是可以低于,只要3项相加的和高于即可?这点很重要!!!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