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姐姐和姐夫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是判给了男方。但是男方一直把孩子放在我妈妈(也就是女方的母亲)这里抚养。
二、以前离婚的时候,男方什么都没有给女方,反而女方把结婚的房子和父母留的房子也给了男方。男方当时还借女方母亲3万元,一直没有还。由于今年,女方的妈妈找男方想要要回这些钱,但是男方就是不肯给,而且男方将孩子接回他自己那里,说不给女方的母亲带,以此要挟。
三、现在才接过去一个月的样子,由于他自己在重新组建家庭,小孩子生活上的事情也很多,他的母亲又不肯带。他就想把孩子又送回来,给女方的妈妈带。
四、本来女方的母亲完全可以不带的,但是由于女方重建家庭后,女方现在的配偶不同意接受孩子,所以女方又想抚养孩子,就一直劝女方的母亲接受带孩子。
五、现在女方的母亲万般无奈下,就答应了,但是有一要求:必须写抚养委托书,以防万一,并且由于身体原因,只想带到小学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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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母亲完全可以要求男方承担抚养责任,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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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签订委托协议,并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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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的母亲没有法定扶养义务,可以随时不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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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