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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 我收养了一个残疾儿童,现在8岁,通过检查发现智力有问题,去年检查出有癫痫,通过一年的寻医问药,到大医院看病,仍然没有好转。我们很着急,医生说这病不是一年两年就能看好的,甚至要终身吃药。现在一年花费一万多,随着年龄增长,药量要增加,药费随着也会增长。儿子明年要上大学,感觉负担很重。请问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09-08-22 23:21:3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收养人要想收养子女,需要同时具备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和年满三十周岁四个条件。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证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后发给登记证时成立。如果你没有办理登记证,则直接和民政部门协调即可,如果办理了登记证就复杂一些,收养当事人自愿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而使得收养关系解除。应当注意的,解除收养关系时,养子女为未成年人的,应当由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如果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收养人、送养人协商解除收养关系时,应当征得本人同意;如果养子女已经成年的,应由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协议解除。
  • 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