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我的一个朋友4年前离婚的,离婚后认识了一个已婚男人,至今和该男生有两个女儿,(该男至今都没有离婚)去年该男提出要和我的朋友分手,我的朋友作为一弱女子无可奈何就这样分了,当时也没有协商两个小孩的赡养问题。后来我的朋友也找过对方协商小孩的赡养问题,当时对方只答应每个月给500,但是对方只给了一个月就没有再给了。我的朋友在深圳打工,对方在东莞一企业工作,月收入近万。
现在我想咨询的几个问题是:
1 我的朋友可以对对方提起诉讼吗。
2 因为当事人不在同一个地方生活,我的朋友应该在哪里提交诉讼
3 两个小孩属于非婚生,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赡养费吗
4 对于这段不成立的婚姻事实,我的朋友应该负什么责任
5 如果我的朋友要起诉对方需要准备哪方面的材料
6 现在我的朋友陷入生活的困境,简单的说就是她现在没钱,没钱可以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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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起诉;
2、要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或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起诉;
3、非婚生和婚生一样,可要求支付抚养费;
4、你朋友不用负责人;
5、需要准备起诉状,双方的户籍证明,孩子是你和他生的的证据;
6、要收必要的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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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朋友可以起诉对方要求支付抚养费,两人不在同一地区,你的朋友可到东莞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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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提出诉讼.被告所在地起诉.
需要支付抚养费.
涉嫌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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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被告所在地提出起诉。2、可以要求抚养费。3、没钱的可以申诉免交诉讼费,与及可申请法律援助。4、或可以重婚罪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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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朋友的小孩要求支付扶养费,去东莞起诉,最好是要提供小孩子的出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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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对方重婚罪和遗弃罪可以要挟对方支付巨额赔偿。也可以要求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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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东莞起诉对方要求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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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