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我在杭州一家房屋中介信息中心看到一则出租广告,我让房屋中介公司帮我联系,等我到那里一看才发现房屋中介信息上所说的条件那里根本就没有,于是我要求房屋中介公司退还我中介费,但他们说“房子已经帮你找到,费用就不会退还”.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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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只要交易不成功,一般是不收取中介费用的,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中介)支出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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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与对方协商,支付对方一定的费用.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你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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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