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厂,老板与我们签订合同,合同期为一年,我在里面做了半年,现在要辞职,他说不干满一年,就要扣我一个月工资不给,还有,他也没给我们叫养老保险,也经常拖欠我们工资,也没高温费,请问,我怎样才能唯护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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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补交保险费用,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老板无权扣你工资。
如老板不依法承担责任,你可申请劳动仲裁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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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向相应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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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可主张发放所扣工资,以及缴纳社保费、加班工资。
2.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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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