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因煤矿生产把家的 房屋下挖空导致房屋不能住人 煤矿公司要求我们搬迁赔款是按房屋每平方四百元人民币 可是他没有和我们商量 我们不服就去 不让他在生产 我们只是不让他在生产 没有做什么违法的是 之后四川 古蔺有关部门来进行了调解说8月25号给予答复 可是不久来的却是煤矿把我告上法庭的传单 经我们说了之后法院收回了传单 可是没有几天法院再一次发来传单 煤矿要求我们赔他 25万 还还加开庭费 我想问一下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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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起诉,你只有积极应诉才能保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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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进行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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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