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9年6月9日同装修公司签订新房装修合同,合同期限为70天,即8月19日止,至今还未完工,70多天现已完成项目为:水电改造、地面找平、吊顶、家具(未上漆)、厨卫墙砖,现已停工,停工原因有如下几点:
1、外卫隔断门
合同上写的是湘瑞塑钢无轨吊门,但安装的是湘瑞有轨推拉门,因不是我们需要的门而拆除,装修方称湘瑞牌没有吊门,而且选门他通知的是我老公,并没有通知我(合同上约定业主代表是我的名字),拆除后致使外卫两侧留有两条细缝(有轨门两侧带框,无轨的没有框),现协商意见不一致。
2、工程期间师傅因同时接几单,造成停工串场,造成多次停工,因有合同约定期限,我方没有催促,装修方也没有监督。
3、装修期间遇到问题我方联系装修方,经常答应解决但都未按时解决,多次催促才有进展,也未按照合同约定的签字确认图纸,几处家具师傅都是等着图纸做事。
现约定期限已到,未能按时交房,我方又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由于工地上很多都是半成品,也不好如何估价如何清算,延误工期也不知道如何计算,请各位律师给与意见,万分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