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友相处期间,男友买了套20万的经济适用房,钱是男友和家人出,房产名我男友,男友要求我出装修费和家具钱,我想咨询如果婚后离婚我能得到那些权利,能要回我的装修和家具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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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后,你可要求该房产约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或直接在房本上增加你为共有人;若男友不同意,则你只能保存出资凭证,这样能要回你的出资;你可随时与我们交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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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果对方承认你在结婚前出了装修和家具的钱,当然是能要回。不承认你的话你就要承担举证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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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留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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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可以证明装修是你出的钱,你可以要求对方补偿。所以现在最好签订协议。否则不要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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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