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怀了我男朋友的孩子,
现在他找个另个女朋友了,
现在他不愿对我负责任,
就出钱给我打掉和1000的营养费他都不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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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合法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在结婚前,均有婚姻自由。
是否生下孩子,或者打掉孩子,是由你决定。
如果打掉孩子所需要的费用,由你们二人平均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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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男人素质太差了 我看你和他好好协商 最起码争取出钱打掉孩子 营养费如果不给就算了 实在不行 可以(威胁)联系下他的父母和单位 我相信一般人好面子 你如果威胁他 应该有效的 实在没有效果 就直接联系他父母吧 他父母应该会出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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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目前司法实践,法院及法学专家均认为同居期间女方怀孕而做人流,尽管男方在法律上没有过错,也不应当承担责任,但女方毕竟因此遭受了身体损害,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因此男方应对女方因此所受到的身体伤害给予适当经济补偿,而且实践中也有类似的判例,建议与男方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可考虑通过诉讼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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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起诉他,要求他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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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要生下来的话,你男友应该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的一半,如果人流的话,你男友要承担手续费、医药费及营养费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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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和你男朋友的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2、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的地位是相同的
3、建议你继续和他协商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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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同居双方都有过错。他只能对孩子的抚养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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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