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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家农村,原有三间祖屋(平房),弟兄两个,母现仍健在,大哥在原祖屋宅基地上翻建(两层楼房),我当时在上学,现国家拆迁,我是否享有权益?

其它综合
2009-08-21 12:02:0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强制撤销的,或虽未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强制不撤销的且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这是泰州市征用集体土地的政策,你不是被拆迁人,因此不能主张你的权利。
  •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兄弟之间有话好说,毕竟你没出一分钱!按理你不应主张权利。
  • 既然是祖屋,应该不是你们兄弟二人的名字。大哥在翻建时可有许可证或办理产权证?如果你们兄弟二人在户口迁出前没有取得宅基地,翻建房屋也是以长辈的名义翻建的,那么你们这处房产只有你母亲一个人的户口,你就不能主张宅基地的拆迁面积了。
    个人意见供参考,希望大家指正。
  • 据你所述的情况看,你和你哥均不是宅基地使用权人。建议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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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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