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提交了一份专利申请,被专利局驳回,审查意见通知书大意是属于人为制定,不符合自然规律
我打算再申请复审,但估计差不过跟初审结果一样,如果复审同样不能通过,我再起诉到北京一中院,胜诉的可能性有多大?
专利局依据的是审查指南,审查指南只是部门规章,审查指南解释的发明定义是否属于扩大化解释?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并没说明发明必须符合自然规律,而审查指南却进一步限定必须符合自然规律,是具体化解释还是扩大化解释呢?而名词解释法官是依据工具书呢还是依据经典著作呢?
我曾经看到过一例美国专利申请法院判决专利局败诉的案例,在网上也看到过一例北京一中院判决类似商业方法专利复审委败诉的案例,因此对我的该申请还抱希望。
。。。同时请说明一下诉讼费用需要多少?
下边是我的两次意见陈述书:(因为请求了延期,而驳回决定是在同意延期之后发出的)
我想通过中医药经典医籍的解释而不是通过社科院编撰的《现代汉语词典》的释义可行吗?能获得法院支持吗?自然规律只是物质的客观规律吗?没有的精神、思维、意识的存在能感受到物质吗?
能突破审查指南的思维定势吗?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