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7年租用广东**科技有限公司的虚拟主机,发布**网站,并于2008年10月30日完成续费。2008年12月2日,接到**邮件,称接到公安局通知,该网站因有敏感信息(**案的评论),予以关闭。经与**客服交涉,要求重新开通网站,恢复为我提供服务,**拒绝。为此,我拟起诉**,要求对方举证所提到的文章非法之处,并赔偿我经济损失。请问应向哪里起诉?我在上海,时代互联在珠海。另外是否应将东莞公安局一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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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觉得,这个是非不要争论,对方公司不会平白无故关闭你的网站,一定是有压力,你不要为难人家。至于告公安局,呵呵,你是不是等着别人因为评论你而被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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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在上海起诉,也可以在珠海起诉,你不可以将东莞公安局一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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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上海起诉.不可将公安局一同起诉.不是一个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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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