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婚,父母欲出资为我购房,产证只写我一人的名字,并订立协议赠与我一人,有两个问题
1、办理赠与协议公证时,可否明确是赠与我购房,并写明是赠与我个人?是否需要写明购置的房产地址?否则以后是否无法证明哪套房产是用父母的赠款买的?
2、在办理上述赠与协议公证及购房手续时,我先生是否需要到场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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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是你与父母之间的行为,只要你和父母到公证机关做一个公证或者律师见证就可以了,你先生不需要到场。本律师可以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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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不需要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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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好都写上去,写的清清楚楚是最好
2、不需要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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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然要明确受赠人是你,赠与的房产坐落也要明确。
2、赠与你财物,与你先生无关,他无需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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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以下供参考:
1、可以的。最好写清楚。
2、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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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写明是赠与你个人的,最好把房屋地址等写清楚。
2、不需要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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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你先生到场,写明赠与给你个人,排除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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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