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3日.在百色市田东县林逢镇坛河村中屯里,有一个妇人在与我妈吵架的过程中当众辱骂我妈,说我妈是到外面和别人好才有了我,说我不是我爸亲生的。那位妇人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说了,以前吵架时她也经常拿来说。这根本就不是事实,但是不了解的同村的人就会拿这件事情来说来谈论,给我们家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已经严重伤害到了我们的尊严。
-
你好:
可以到当地公安机关或者法院报案,要求恢复名誉。
-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及恢复名誉。如果你对此回答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若还有不明之处,你可以和我一对一进行咨询。
-
你好,你可以报案或者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帮你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
要收集好她辱骂你妈的证据才可向法院起诉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