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月15号的下午2时有一名男子独自一个人来到我的出租屋交了100的押金看好了6楼的一个房间我聘请的保安就给了钥匙给他,他说明天才搬家过来我的保安就没有作人员登记,我的出租房没有安装监控视频。结果在当天晚上12点钟就发生了案件。一个女的在那个6楼房间从窗口掉下一楼身上衣物都没穿,我们根本没有见骨那女的。当天晚上我就出了5500元医疗费用抢救那女的。直到现在那女的还没有清醒过来到了19号女的医疗费大概就用了3万元,医生说今天好需要动手术,派出所就要我先拿2万元垫医疗费用,我没有那么多钱支付,说如果我不拿就钱就拘留我封了我的出租屋。请问律师我在这件事法律上我要承担什么责任?如果我没有支付那女的医疗费用我士违法的吗?派出所的做法是合理的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