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6号凌晨1点多下班回家,于王某(逆道行驶)相撞,双方都驶电动车。我哥让其赔偿,遭到拒绝,双方对手,但王某没能打过我哥,王某走后又叫来两人,一人拿酒瓶,一个拿棍,将我哥头部打出包,、胳膊红肿后被鉴定为轻微伤。我哥还手用U型锁将后来帮忙的那两个人打伤,一个轻伤,另一个暂时鉴定为轻伤,但现在还在医院治病.事发当日下午我哥就被关进了看守所。现现在为此以有15天。于我哥相撞的王某没有受伤。在拘留书上说我哥是故意伤害。
我哥属于正当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是不是要等法医鉴定书下来,我哥才能取保候审。会有什么处罚。医药费全都是我们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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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感觉,这个应该算是在互相斗殴过程中发生的,不太适合认定为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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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这两个是一个意思 因为只有防卫过当才构成故意伤害,否则还不涉嫌犯罪了呢!现在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对于处罚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刑罚及民事赔偿,会考虑对方的过错。建议咨询当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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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故意伤害还是防卫过当要看最终法院的认定,故意伤害造成轻伤以上,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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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聘请律师为你哥哥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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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