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十年,有一女儿。老婆红杏出墙,和一有妇之夫苟合长达半年。现写有保证书在我手上(证据),咨询如何离婚?
-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
建议当面咨询离婚具体事宜。如有疑问,可直接联系我。Q:87650771
-
可以起诉离婚,但对方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
-
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离婚,但是夫妻共同财产应依法分割,如对方有过错可要求少分或不分.具体可向律师详询.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