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
我购买一套二手房签订了合同房价21万,我付了一万元的定金,到了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的日期,卖家说价格低了不卖了,所以也没来房交所,说过户后再付完房款也没能付了。现在已经过了一个多月,卖家又不过户又不退钱。现求助律师两个问题:合同上写了违约金按房价的15%计算,我是不是可以要求卖方退还一万元定金,并且再要求赔偿房价的15%的违约金?还有违约金是否超过标准,最高的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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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法》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九十条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一条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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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卖方退还一万元定金,并且再要求赔偿房价的15%的违约金,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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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可以要求双倍返还,违约金按合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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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违约,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需详细解答,建议与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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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选择由:1、要求双倍返还定金(这种就不能再要求违约金了);2、返还定金(不是双倍),并支付违约金,这两种你只能选择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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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卖方履行合同,即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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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