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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与用人单位的一起劳动纠纷案,虽然劳动仲裁,一审,二审我都赢了,此案一直都很明显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单方面辞退我,但故意拖延时间不支付,一直上诉一审,二审,本人劳动仲裁结果下来后就没有再上诉,当时想经济困难能赔点钱马上拿到就算了,但没想到此场官司一打就是一年多了,现二审终审却因为本人劳动仲裁判决生效之前本人没有起诉,只是用人单位起诉法院一审,所以本人一审答辩中劳动仲裁时没争取的赔偿款不能再补充,但劳动仲裁中多算我的费用在二审中又被取消,完全按照劳动仲裁时最小的赔偿来计算,我觉得这样完全是帮助用人单位那一方,原本一审时有一方提起上诉应该二个人的劳动纠纷案就应全部重新审理才对.初我想尽快解决此场官司,却让违法的用人单位钻法律程序空子,故意拖延时间,法律有否对用人单位这种情况加大力度的对他们进行惩罚啊,不然法律对我们劳动者的保护太小了,现在时间拖了一年多,所得的赔款却越来越小,请问有什么办法还能再争取我的最大权益呢?

合同纠纷
2009-08-19 17: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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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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