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妻子分居一年,她于半年前起诉我离婚,涉及孩子的问题,我没有同意,她说半年后会再次起诉我。对于离婚的原因,我是过错方,是我婚后出轨。我想咨询关于房子的问题。我和妻子结婚用的房子的房产证上是我岳父的名字。因为这房子是我岳父买来给他儿子结婚用,当时我们结婚没买到合适的房子,我岳父就说如果不介意就先用这套房子。然后我父亲在家里把房款给我了妻子。我岳父要写收据,但是我父亲认为是一家人了,就没要。婚后我父亲多次说过办理过户,但是我觉得没有必要。现在我们的婚姻面临解体,她家里打算把房子独占。因为产权证是他父亲名字,虽然现在房产证在我父亲手里,但是不知道从法律上说,有没有效力。我应该怎么处理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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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以登记为成立要件,既然是你岳父的名字那么就是属于你岳父的不动产,不管房产证在哪个的手上,不过你可以举证你交给你岳父的房款让他返还给你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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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属于你岳父的财产。你父亲举证证明出资,主张要回出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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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没有过户,所有权还是你岳父的;
你们现在只能想办法证明你父亲给过你妻子或岳父房款,否则权利很难维护;
建议先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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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收集证据,然后才能主张房屋的所有权,否则只能按照产权证书确定。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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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种情况要注意收集证据,比如说录音等,来确认是你父亲出资的。
2、建议你委托律师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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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