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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县政府在07年5月就征收我们几个村的几百亩耕地,当时我们村被征收了128亩,说是集体规划,建立工业园。可这些良田只有一小部分才在建路,其他的至今还在荒芜。现在又召集我们几个村要征收我们剩下的最后一百多亩耕地。赔偿款是每亩20800元,说是永久征收,那些领导们已经召集我们开了几次会,态度很好,还在饭馆招待村民。请问:这合乎当前的国家政策吗?

经济相关
2009-08-19 10:4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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