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是装修公司,与某业主签订房屋装修合同,合同约定如拆除承重墙须经业主同意,并由业主向有关部门申报,还约定了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业主承担。后业主要求我单位拆除承重墙,业主在装修施工图纸上签字认可,住在业主楼上的人发现后,多次找到业主要求停止,但业主拒绝。被举报,建设局对准备我单位作出行政处罚,我单位因此停工,并退回部分装修价款,业主对此都接受,现业主起诉要求解除双方的房屋装修合同,承担违约金,误工损失,在外租房损失等,请问业主有无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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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积极应对为宜,有法律问题或争议可持相关材料或致电详询杭州刘律师确定具体解决方案,有实际困难可提供风险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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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的起诉缺乏依据;
如果需要帮助可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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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你方可按照协议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直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杭州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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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