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一二十几岁的女老师,半年前偶遇我们以前同校同级的一位男校友,然后一起谈恋爱,二月后,我们决定结婚,宴请了宾客,当时我说把结婚证办了,男方说,忙,我还跑得了。就没有办结婚证。可是婚后不久,我发现他居然和一位他同校的已婚女人(教师)天天姘居在一起了,通过了解,他们姘居有二年多了,现在他也不回来,他和那个女人在外租的房子姘居在一起。公然说和我没有结婚证,我把他奈何不了,他从我这里骗了7万多元钱(包括我们“结婚”的礼金,我给他的贷款和我的工资),也不还我,并说我没有证具,我该如何办? 我能否报公安局,说他诈骗 ?那么他假结婚的目的是什么?找教委和相关行政部门对他可以处分吗?我如何取证?我可以采取哪些办法争取我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