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家父于07年11月25日由于车祸离世,肇事方是酒后驾驶负全责,后经私了赔偿27万元。我还有87岁高龄的奶奶,08年夏天前一直跟随大伯在山东老家生活。由于当年父亲与母亲结婚后便闯荡东北,家中老人留给父亲的房产均由大伯继承,当年也是口头协议不用父亲尽任何赡养义务。但家父生前及离世后每年我们都会给奶奶寄生活费,尽到赡养的义务。但问题还是在父亲离世快一年的时候出现了:今年夏天小姑不顾大伯的反对偷偷将年近九旬的奶奶从山东接到了东北,并不是小姑有多孝顺,而是看到了我家的这笔用父亲性命换来的死亡赔偿金!美其名曰她赡养奶奶,实则是她想用奶奶这枚砝码为她自己争得一部分钱。现在她就每天奔走在民政部门及我妈妈之间,称我奶奶要分割父亲的死亡赔偿金及部分房产。在此我想咨询,类似我们家的这种情况,我父亲的死亡赔偿金及房产奶奶是否有权与我们母女进行分割,如果有权利,奶奶大致能够获得多少钱?

继承
2008-12-02 21: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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