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们好!事情是这样的,我在一家商场里租用其水果专柜做生意,在6月24日的时候签的合同,当时交了2万块钱押金,2万块钱进场费,然而就在今年的10月14日商场方由于老板间的争执而在没有通知专柜的条件下强制性关门到现在,在近日一家商场打算重新招商,而我在今日去找老板协商,老板给的结果是合同内所提到的押金就退还,而进场费等一概不退,同时还提出重新招商。律师,请问我该怎么处理比较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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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方违约,可以要求退回进场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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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你所述,若合同没有到期,则对方已构成根本违约。你可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返还进场费和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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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起诉商场,要求退还押金和进场费,并赔偿你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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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解决,若需帮助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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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