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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下关区拆迁户,房产证上是我母亲的名字,内有三个户口,母亲独立一个,我一家三口,我哥一家三口,其它另有3个子女不住在内,父亲已去世,该产权证上有五间房,其中一间是父亲在世时盖的,另四间是在父亲去世后盖的,现在房子要拆迁了,请问: 1)。我们在此居住的四个户口能否拿到大约一个户口3万元的拆迁补尝金,还是按一个房产证只能有一个补尝。如果我们进行了财产分割后,能否拿到3万元的拆迁补尝金? 2)。我想知道这其中是否有我父亲的份额,还是按房产证领证时间与父亲去世来定?如果是,房产证在父亲去世后领的,有没有父亲的份额?房产证在父亲去世前瓴,有没有父亲的。 3)如果母亲将她的部分房产权赠与我的哥哥,或写遗嘱,是否须要子女都在场的情况下公正后,才能有郊?

继承
2009-08-18 11: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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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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