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外来媳,老公是上海人,我的户口还没有上来的,我现在怀孕时间,宝宝还有一个月要生了,但是老公现在搞了婚外恋,外面的女人也怀孕了,如果我们要离婚,我想请问一下,现在的上海婚姻法是怎样的?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是公公婆婆的,公公婆婆还在,但是他们现在把房子遗主公正给我了,而且上面写明就是婚姻失败遗主公证也生效,但是老公有户口在里面,我想请问一下,如果我们离婚,我还会有居住权吗?还有小孩的抚养会怎样处理的?小孩的户口上老公这边,而且我们离婚公公婆婆婆不会出现。因为他们不管我们的事,但是房子住权,他就拿这本公证给我,这样的情况我还有居证权吗?能得到赔偿吗?如果小孩我抚养我可以要求一次性让老公付清抚养费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