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父亲不会打字,所以这篇帖子我是替我父亲发的。
我父亲今天遭到公司的无故辞退,父亲与公司的劳动合同还有1个月到期,按照合同上说的提前30天通知了我父亲,但当我父亲追问其辞退理由时,公司给出的说法却是我父亲的合同到期。但是我父亲并未触犯合同上的任何条款,如果硬要说的话,估计是我父亲现在50岁了,但公司现在招到员工甚至比我父亲年龄还大。
现在想知道公司的做法是否违反了现有法律,如果是,我们该如何维权。谢谢大家能帮帮我们家!!!谢谢!!!!!
PS1:该公司是三叶士林电机(武汉)有限公司,属于外资企业
PS2:我父亲的工作是保安,公司自己请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