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外来媳,老公是上海人,我的户口还没有上来的,我现在怀孕时间,宝宝还有一个月要生了,但是老公现在搞了婚外恋,外面的女人也怀孕了,如果我们要离婚,我想请问一下,现在的上海婚姻法是怎样的?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是公公婆婆的,公公婆婆还在,但是他们现在把房子遗主公正给我了,而且上面写明就是婚姻失败遗主公证也生效,我想请问一下,如果我们离婚,我还会有居住权吗?还有小孩的抚养会怎样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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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现在可以起诉离婚,因为孩子没有出生,所以判决不会涉及孩子抚养权,你可以有居住权。建议聘请律师代理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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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遗嘱要到老人去世才生效,离婚后的居住权要看你公公婆婆的意见了,小孩一般由你抚养,你可以要求他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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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千万不要采用公证遗嘱的形式,这是基本没用的。你的居住权可以通常其他方案取得。小孩抚养目前肯定是跟你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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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遗嘱公证有效,你可以争取居住权,因为过错在你老公,他可以少分或不分到财产!
2、抚养费可以一次性让你老公付清!
如有疑问可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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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已经答复你。具体建议你委托律师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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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