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明年的硕士毕业生,但是今年7月1日已提前与某高校签定了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已工作两个月,现想辞职请问算违约吗?如果我承认交纳违约金,单位是否有权不让走?没有了就业协议书如何与新单位签约?请律师朋友帮我回答下谢谢!
我属于没有毕业的硕士生 是否有见习期呢
其实 由于我没有正式毕业 我的一切档案都还在就读的学校里 没有转移到现在的单位
我要是直接走了 可能单位也不能约束我。但是我现在就是十分担心怎样去我自己就读的学校重新领取就业协议与新的单位签约呢?好像领取新的协议必须要原单位出示我已经毁约的证明 但我很担心单位不愿意给我出示毁约证明 他们也不提违约金的事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