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朋友看中和开发商的一套房子,打算房子买了以后,再结婚。目前我得做出两种选择。
1)由于我付得起首付,而且婚后基本我来还贷,我想我自己付首付,购房合同只写我的名字,房产证也只写我的。
假如离婚,婚前的部分(含首付和按揭)是不是肯定是我的? 婚后按揭的部分,如果有证据表明都是我付的,这部分财产也是我的吗?
2)女友想出点钱,也加上她的名字,比如首付40万,我出35万,她出5万,然后购房合同和房产证都写双方的名字。
假如离婚,婚前首付,我出的35万是否会被分割?婚后按揭部分是不是按照谁按揭的数额多少来分配?
我不想去做公证,只想婚前我的财产不会因为购房写两个人被分割,有人告诉我,在付首付给开发商的时候,保留好出资的部分,这样即使房产证写两个人,到时候离婚也可以凭这个证据要回自己出的那部分。是这样的吗?请大师帮我解答下,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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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陈律师!
如果第三点是对的,那么我觉得是最好的方法。
1)我想保护自己付的那么多比例的首付。
2)女朋友出点小钱也是帮忙,然后写女朋友的名字,给对方一个名份;
3)可以不去公证,伤了和气。
有没有其他大师也这么认为? 我觉得陈律师给我的解答,跟我网络查的比较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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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后按揭部分即使都是你个人出的,按法律规定也应当属夫妻共有。
2、产权证上一旦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则意味着房子属夫妻双方共有,对方如没有出钱或出很少的钱,则视为你对对方的赠予。假如离婚,原则上仍应按一人一半的比例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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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婚前购房,就是你的婚前财产,婚后双方共同还款部分,可以考虑适当补偿,但共同还款部分并不构成共同财产;
2、婚前购买,但是两人共同出资,写明为两人,可以按出资的份额约定双方各占有份额,如果有约定份额,则视为共同共有,在分割时原则上为一人一半。
3、如果没有约定份额,但能证明婚前双方出资的份额,在分割时也可以主张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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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