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现在是供销社无岗位职工,现在所在供销社分为2部分人,一,是有门店岗位的职工。他们几年来不用交上缴款也不交屋租。每个人都欠单位有几万元左右,单位追讨,他们就是不给,可以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吗?二,是无门店岗位的职工,多年来一直过着贫困的生活。多次要求领导安排工作,多次问交了退休养老保险没有。他们说交了,事实上他们只帮交到2002年,欠缴了7年的退休养老保险。我们有权利要求单位交退休养老保险吗?单位是否违反了劳动法?有门店岗位的职工是否违法了?我作为供销社无岗位职工,是否有权利维护自己的个人合法权益。

经济相关
2009-08-17 20:14:1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