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人介绍.恋爱结婚十年,生一婚生女儿八岁,夫妻感情本来就有裂痕,在女儿一岁时就曾因丈夫不顾家闹过离婚,一年前丈夫患精神病.哪怕哄着也很难带他去看医生以及吃药, 常不知轻重对妻子施行暴力,丈夫根本无法对家庭对妻孑对孩子承担应有的责任,妻孑除了要承担生活及精神的重担,还要冒着丈夫对其实施的有生命危险的暴力,现女方对丈夫及现状彻底失望,夫妻感情巳彻底完全破裂,如今女方为了自已及女儿身心安全健康着想,已带女儿外出打工,现向法院起诉离婚以求解脱解放.现急向各位律师寻求帮助的是,如何写好起诉书,关健内客是什么,能依据什么法律条文保护女方的合法权益,以实现女方离婚的请求?谢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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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离婚问题,如双方协商成功,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债务承担问题达成协议,可持身份证、户口本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你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婚姻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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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从网上查看样本,然后根据实际情况修改。也可电话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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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寻求律师的帮助,请律师代为办理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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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从网上查看样本,然后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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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