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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郁闷,前几日接到网通公司追缴电话费的通知书,说我三年前的固定电话欠费后没有办理销户手续,追缴欠费之日到现在的电话费加违约金500多元。 当时家里确实有一部网通的固定电话,由于后来不再使用就没有在缴费自动停机了,但是到今天他们却找上门来追费,说我没有办理停机,需要缴纳500多元(包括违约金),为什么他们不再我停机后通知我缴费呢?我想即使缴费也就是应该缴纳欠费停机之日到号码自动消除之日之间的月租费(因为欠费后就再没有打过电话,不存在通话费)和违约金,算起来最多也就是几十元左右;他们在号码消除后没有给我任何通知让我缴费,事隔三年多了却要我缴纳违约金500多元是不是合理? 自称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送来了律师函,上面写着如至期不纳,将投诉使其缉纳。我说价格太高了,他说我们公司有规定,超过400元的打折优惠,你欠费500多正好在优惠之列,说给我减免100元,可律师函上没写减免啊

民事相关
2009-08-16 18: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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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