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后婆婆买房我拿2万块钱,我们和婆婆在这房子里一起生活26年了,我固定工作,给单位打扫卫生,一个月一千多点工资,另外起早搭晚捡废品补贴家用,我一心为这个家,没想到现在他要离婚,并且把我手里的钱【共计15万】以各种名义都要走了,我已经近五十岁了,我不同意离婚,但我知道最后还是要离的,我没有别的住处,我现在就有一百多元钱,我想知道我离婚后能得到什么,主要是我何以在安身。谢谢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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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根据你的陈述和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离婚不仅要解决夫妻双方的身份关系,而且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配和子女的抚养关系的处理。
离婚后你有至少可能得到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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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给予婆婆买房的两万元,根据当初购房约定应分别作为借款或将房屋作为家庭共有财产对待,作何认定应根据当初的事实由法院依法确认;2、如房屋作为家庭共有财产对待,你可主张合法居住权;如非家庭共有财产,可主张返还钱款;3、你丈夫拿走的15万元如未用于共同生活可依法分割:若属婚前个人财产可要求其返还与你个人,若属婚后取得可要求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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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