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前,我的一个亲戚在一家县人民医院做B超时发现有两个甲状腺肿瘤,为了更好的治疗,我介绍她到市一家医院手术治疗,手术前我把前期所有的检查报告都给了主治医生看,但手术只取了一个.请问着算不算医疗事故,我现在能找医院索赔吗,请问我现在该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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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医院确实有违反医疗法规规范且造成后果的,就是医疗事故。从你说的事实中可以看出,医院的确存在疏忽,建议你申请鉴定确定。但不管怎么说,医院都要对疏忽造成的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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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不清,证据欠足。
鉴定与第二次手术关系不大。以你视病情为重、还是视分责任为重自作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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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状腺肿瘤并不是都必须做的,1,小的肿瘤可以不做.2,影象学检查有时并不准确.3,根据病人实际情况,只要医院没有明显的过错,可以选择只做1个.所以,你不要有任何想法了,没有意思.也不要听律师忽悠,你稳输.照顾好病人. .............一个做了10年医生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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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医院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你可以申请医疗签定,签定结论如果显示医院有过错可以要求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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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现在马上做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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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