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民事官司的问题:
1.递交诉状肯定由代理律师出面,原告也必须出面吗?
2.递交诉状后,一般何时开庭?原告最好也应出庭吧?
3.法院一般要审理几天,公布审理结果?
4.聘请本地律师到外地打民事官司,都需要哪些费用?
5.我打的官司与互联网有关,电子邮箱的邮件和保存的网页可以作为证据吗?
请逐条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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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递交诉状由律师办理即可,当事人不用出面。
2.开庭日期是由法院决定的,有长有短,一般一个月左右。要看案件具体性质,一般当事人去不去都无所谓。
3.案情简单的案件一般2到3个月,复杂的案件则没有底线。
4.需要律师费,差旅费。
5.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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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用请律师递交诉状;一般20个工作日左右,原告可以不出庭;简易程序立案之日起3个月,普通程序要6个月;基本上没有区别,只是多了差旅费;可以作为证据,但最好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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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用请律师递交诉状;一般20个工作日,原告可以不出庭;一般要6个月;律师费、差旅费;可以作为证据,但最好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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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被告都有权利聘请律师代理诉讼,如果是特别授权则当事人可以不参加ue诉讼;诉讼法规定审限是六个月,简易程序三个月,但一般案件大概两个月就会结案。聘请本地律师到外地诉讼没有法律障碍,多出来的就是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电子证据属于法定证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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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可以全权委托律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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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你的代理律师处理吧,你基本可以不用出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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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以下供参考。
1、原告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出面。
2、看法庭安排情况。原告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出庭。
3、审理一般最多半天,但可能开几次庭,审理结果公布一审不超过6个月。
4、律师费、差旅费。
5、需要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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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