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丢了两瓶酒共价值1996元。那天,店长让收银员和其他两名理货员去理货,银台他没安排人,银台处没有人当时,当收银员回来时,发现酒不见了。告诉店长,让店长报警,可她不报,也不想让收银员报警,收银员报完警后他还很不高兴。再有,那两瓶酒原来是放在银台里的玻璃门的,是店长让拿出来的,反而把那些不值钱的东西放在那里。出事后,店长的处理办法是,让收银员赔一半。说她和其她4名一起赔另一半。【其中还包括,两名当天休班的员工。】收银员不服处理放案,店长说在工资里强行扣除。她这样做和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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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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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你介绍,如果你没有重大过错,不必承担有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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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得她可能有嫌疑,可以多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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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