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我的父母离婚了,我们家有两套房子,楼房给我和母亲居住,平房判给父亲居住,父亲同意将来平房拆迁的时候将10万元作为给我的抚养费,并写了协议。该平房已被冻结户口,但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拆。之后父亲又打官司,说判给我母亲和我居住的房子属于婚姻存续期间母亲获得的遗产,有他一份,经法院判决,房屋属于母亲,但是我们要付给父亲将近10万元的折价,10天内付清,不然强制执行。
我想问下,我们现在没有10万给他,难道强制执行要卖掉我们住的房子吗?这是我和母亲的唯一住房,而且将来父亲的房子拆迁了他还要给我10万,父亲如果不同意将这两笔债务相抵消,是不是我们的房子就要被拍卖,我们就没地方住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