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从2008年5月以来打了我5\6次,2009年3月份打了我一次我带女儿回了我娘家至今,他在其间没有支付任何生活费给我,5月份寄了2000元给我女儿生活费,后来我打电话给他要么不接,要么接了说没有钱.他一个月工资有4千到5千之间.整天给别人讲给我离婚,我叫他离他又不离.钱又不给?我怎么办?怎么解决? 他的公司在我现在工作地,他被公司派到办事处去,女儿4周岁不到一直是由我自己的家人养大的.如果离婚我能得到什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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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孩子名义起诉要求他给付抚养费。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至于能否要求他赔偿,要结合具体情况。根据婚姻法,只有在他有严重伤害家庭成员、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行为时,才可以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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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如果小孩由你抚养你可同时要求他支付小孩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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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离婚的话,可以要求平分夫妻共同财产,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要求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有需要的,可直接来电联系我,欢迎您的来电,或QQ827580799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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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