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一位朋友,她的丈夫办了一个玩具厂,8年下来亏损严重,欠下400多万元钱,其中有100多万的原材料款,300多万的民间私人高息贷款,类似高利贷那种,每月利息就有20多万,现在厂子已经无法正常运营下去,她的丈夫为了躲避债主的追讨,离开了家乡到外地避难。因为300多万的高息贷款中有100多万是我的朋友和他的丈夫共同签字的,她也无法在家继续呆下去,只好扔下手里的工作,带着8岁的孩子离开了家乡,在外地漂泊。我的朋友是一位教师,她平时对丈夫工厂的财务状况并不了解,也没有参与工厂的日常管理,请问您:她在法律上对有她签字的那100多万借款存在多少还款责任?假如她和她的丈夫离婚(我说的是办个假离婚),她的责任是否可以推掉?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确保她的人身安全不受威胁(私人高息贷款的人有些黑道背景)?因为她想回家继续工作,以抚养她的孩子,还要照顾得了癌症病重在床的父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