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8年11月5日在机场不慎丢失公司电脑,回国后公司要求我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公司认为电脑价值的一半。我想咨询: 1:我不认可公司认为的电脑价值 2:赔偿价值超过我工资的20%,公司能否要求我赔偿这个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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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不认可赔偿金额,但是,一旦认定赔偿金额,每月扣除工资不能超过当月工资的20%,但是可以逐月扣,直到扣足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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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不认可公司确定的价值,这要看你们公司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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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看你们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如何规定的,另外要求你赔偿,应根据现在的价值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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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不认可,让公司依法律途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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