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选房时是看给的拆迁款够买哪个房子,然后决定买下的,当时选房时是有平米数,我们才选的,可是当房子下来后平米增大了,可是购房合同里本身也没注明究竟多少平米,只说最后是以房管局最终测量值为主房款多退少补,当时听说是07年三月份左右就能入住,我们才同意交房的,可是结果2年后那房子才竣工,当时购房合同里只写入住日期另行通知,不管哪一条我们都不占理,所以结果是房子最后平米加大了5平米,我们买的那房子选时是53点多平米(算公摊面积),开发商让我们要交齐尾款才给钥匙,加的那几平米也要补,我们现在是找谁都找不着,没地儿说理去,都怪当时不懂法。
-
潘晓枫律师,您好,请问合同中未写明交房日期,开发商怎么能才算是逾期交房呢,虽说是听说,可是这条消息到这时不会有人承认的啊。
-
你们应该不需要付超过3%面积的费用。对于交付时间问题,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还要看合同约定是否合法
-
邓海明律师,您好,不需要付超过3%面积的费用是什么意思?麻烦您解释一下好吗?
-
合同中约定不清,不利于你行使权利,但开发商逾期交房还是应赔偿你的实际损失。
-
建议将所有涉及房屋的材料带齐,与本律师电话预约,来所面谈。满意采纳为答案并作出评价谢谢。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