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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10日15时20分许,地点:横张线与方欣路叉口,天气:雨 我{甲}驾驶赣F轻型货车沿方欣路南向北行驶至横张线叉口时右侧车身与对方{乙}驾驶的浙BNC号车子沿横张线东经西方向会车时车头发生碰撞,造成对方{乙}乘车者头部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这次事故是对方{乙}先撞的我{甲},对方{乙}撞到我车时还在踩油门造成我{甲]车两次撞击伤,我{甲}方道路宽阔,对方{乙}道路狭窄,但是我{甲}方道路右侧有一个让行标识,事故发生后对方{乙}驾驶员和伤者在交警没有到达事故现场擅自离开是否合法,这次事故我应该怎样应对?我要承担多大责任?伤者医疗费用应该怎么赔负?

交通事故
2009-08-14 13: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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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